2005年6月1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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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驾公车 自酿苦果
金华一公务员因交通肇事犯罪被开除党籍
周锋

  本报讯 近日,中共金华市纪委作出决定:给予因私驾公车肇事致人死亡的金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干部沈某开除党籍的处理。此前,沈某的交通肇事案经金东区人民法院审理,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3月18日,参加某汽校驾驶技能培训期间的沈某,持学习驾驶证,在无教练陪同的情况下,驾驶单位公车从金华到武义。12时20分,在金华东十线上古井地段,因操作不当,其驾驶的轿车冲过隔离带,驶入对方车道,与相向的中型货车碰撞,造成货车乘客赵某某死亡、沈某本人及其车上乘客方某(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驾驶员)受伤、两车严重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金华市纪委、市监察局查明:沈某身为一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法制、纪律观念淡薄,缺乏自律意识,其交通肇事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性质严重,影响极坏。公车私用属于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典型腐败现象,这股歪风必须坚决刹住。金华市纪委重申:为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将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其主管领导的责任,并公开曝光。